长城资本稳债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于2015年6月23日开始初始销售,原定初始销售截止日为2015年7月18日。
根据本资管计划实际募集和市场情况,以及《长城资本稳债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长城资本稳债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司作为本资管计划管理人决定将本资管计划初始销售截止日期由原计划的2015年7月18日提前至2015年6月24日,即从2015年6月24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特此公告。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4日